摘要
职位数量: 5
招聘人数: 5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6-20 17:30
工作地点: 漳州
公告详情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漳州招商局开发区分院(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系漳州开发区唯一一家综合性公立医院,作为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厦门地区以外的首家分院,实行一体化管理。为进一步满足医院各科室的工作需求,提升服务质量,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9.工作期间曾发生医疗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10.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
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3.2025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20日17:30。
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日期截止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kfqfyhr@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报考人员要及时通过电话与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报名材料,联系电话:0596-6078106。
(2)报考人员须将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并用压缩包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kfqfyhr@163.com,具体如下:①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应聘报名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④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⑤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注意,不能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替代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请报考人员本人如实并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如实反映各阶段的就学、就业、待业等状态,期间不能中断,原则上应从高中起填写。
(4)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全面、逐项对照拟报岗位和招聘公告等要求,确认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在报名时间内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按初审意见修改完善报考信息后重新提交或更改报考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逾期不予更改。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报考后1-2日登录报名投递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596-6078106。
3.申诉审核
2025年6月23日17:30前对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务必在上述时间内通过kfqfyhr@163.com邮箱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96-6078106。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考试方法,初定2025年6月26日,具体考试时间将通过邮件方式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由面试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在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资格复审登记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
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特殊行业或岗位有相应体检标准可另行要求,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复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天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5.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约定延期体检的最长期限。
6.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全部资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并与招聘单位协商一致后报主管部门核准,可适当延长资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追回已发放的相关待遇。
(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指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达不到 3:1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并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公告。
(四)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96-6895982。
(五)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6-6078106。
注: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3:未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承诺书 .docx
附件1: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应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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